经营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爱带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喜来快递有限公司
大同市爱带货宇祥网络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经营权纠纷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西安爱带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退还405038.5元;

二、西安喜来快递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7376元,由西安爱带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喜来快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5
发布日期 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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