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艳婷, 山东合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辉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艳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合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