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桑毅东,王建龙, 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洛阳大豫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7民初3474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建龙(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桑毅东诉被告王建龙、洛阳大豫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7民初3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