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刘记伟, 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608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第三人刘记伟(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06民初6085号民事判决书及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