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轩东,李敏,张健, 北京泛华新兴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轩胜利联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8民初12142号,(2015)朝民初字第12703号,(2015)朝民初字第1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任轩东: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泛华新兴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泛华新兴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任轩东、李敏、张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一审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121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任轩东对(2015)朝民初字第12703号民事调解书、(2015)朝民初字第12624号民事调解书、(2015)朝民初字第1262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北京百轩胜利联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对原告北京泛华新兴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中未偿还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北京泛华新兴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 800元,由原告由被告任轩东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