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搜狐东林广告有限公司 ,甜橙创新(北京)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甜橙创新(北京)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搜狐东林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甜橙创新(北京)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搜狐东林广告有限公司诉请本院:1.判令被告支付三份《网络广告发布协议》项下未付广告费共计14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第一笔以60万元为计算本金,自2018年10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第二笔以50万元为计算本金,自2018年12月7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第三笔以30万元为计算本金,自2019年1月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以上三笔违约金计算标准均为每日万分之五);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3-4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