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临汾市南柳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自然资源局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晋1002行审14号
案由
行政处罚
公告人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临汾市南柳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临汾市尧都区自然资源局对你公司作出的尧自资(监)字(2020)第7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1002行审14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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