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代某, 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705民初3404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某:本院受理原告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代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3404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