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 新疆金正建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鑫仕长城电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新疆鑫仕长城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金正建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新疆鑫仕长城电缆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