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某某, 霸州市兴盛板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1081民初5895号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汪某某:原告霸州市兴盛板厂诉你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5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