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寇某,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晋0621民初859号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寇某诉你第三人与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晋0621民初859号民事判决书。寇某在收到判决书以后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和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进行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