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某某,刘某某,杨某某,严某某, 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221民初131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某某(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刘某某、杨某某、严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审理中,原告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1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撤回对你的起诉。本院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2021)甘1221民初13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对被告杨某某的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