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某某,何某某, 武汉品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武汉市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民终6695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市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品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何某某:本院受理上诉人戴某某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及原审被告武汉市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品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何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1民终66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