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洪洞县宏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高锐视讯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洪洞县融媒体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锐视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诉洪洞县融媒体中心、洪洞县宏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及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