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 ,泰富海洋工程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泰富海洋工程装备(天津)有限公司,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诉泰富海洋工程装备(天津)有限公司,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塘沽第十三法庭(塘汉路1-19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