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某某, 北京市上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市上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万某某诉你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19年离职薪水补偿金42548.11元(分别于2019年9月18日、2019年11月13日、2020年1月22日已共计支付30000元;剩余12548.11元未支付);2.诉讼期间产生的误工费及交通费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诉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20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