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扬州上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084民初2328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扬州上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上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084民初23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扬州上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1054.034309万元及代偿款利息(从2018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