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鲁某某,吴某某, 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辽燕石化有限公司 ,辽宁夏润中沈石化有限公司 ,辽宁省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民终834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夏润中沈石化有限公司、鲁某某:上诉人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辽宁省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辽宁辽燕石化有限公司、辽宁夏润中沈石化有限公司、鲁某某、吴某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辽民终8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