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永枚,李艳,代红云, 资兴市鑫辰商贸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01民终12805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资兴市鑫辰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永枚诉被上诉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李艳、代红云、资兴市鑫辰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1民终128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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