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永波,李现云,曲志庆,李怀献,王振芳,李慧,李林伟, 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5民终200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振芳、李慧、李林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永波、李现云、曲志庆、李怀献与被上诉人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的(2021)豫05民终20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张永波、李现云、曲志庆、李怀献不服该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再审申请书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