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盛, 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民终2998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盛、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1民终29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