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丽峰, 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4民初816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丽峰:本院受理原告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24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合同、协助原告办理注销网签合同、支付违约金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