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彬彬,郑月梅, 福安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宇星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伟伦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邦盛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成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闽民初24号,(2021)最高法民终103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邦盛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宇星实业有限公司、福安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伟伦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人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成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及你们、林彬彬、郑月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初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终103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请你们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