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星沙分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瑞宏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锦程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锦程混凝土有限公司星沙分公司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德亿佳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北辰龙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民终454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瑞宏贸易有限公司、湖南锦程混凝土有限公司星沙分公司、湖南北辰龙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德亿佳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湖南锦程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审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湖南瑞宏贸易有限公司、湖南锦程混凝土有限公司星沙分公司、湖南北辰龙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德亿佳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宁民终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亲水北大街29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