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永辉,保菁菁,王兴良,辛风兰, 武威市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永辉、保菁菁:本院受理原告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与被告刘永辉、保菁菁、王兴良、辛风兰、武威市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