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爱民,焦波生,贾海芳, 北京奥宇模板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京03民终234号 |
案由 |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爱民:本院受理北京奥宇模板有限公司与马爱民、焦波生、贾海芳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2022)京03民终234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