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北舜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美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华星绿原生态绿化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沃堡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舜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美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上海沃堡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华星绿原生态绿化技术有限公司、河北舜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