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龚盼望,张静萍, 武汉国瑞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洲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7民初540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龚盼望: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洲支行诉你、张静萍、武汉国瑞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7民初5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