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福建省融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融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181民初8248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内容
甘肃融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福建省融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融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完成对你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81民初82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甘肃融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福建省融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工程款3,281,903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工程款3,281,903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4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均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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