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简随群,冯华英, 深圳领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简随群、冯华英: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领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牛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