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建荣,陈效,刘长虎,徐彐康,孙毅,黄一龙,王强,殷国良,金建新,杨志岗,公司,第三人-,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区永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王氏电路板有限公司 ,江苏迪飞达电子有限公司 ,苏州市春菊电器有限公司 ,苏州金之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苏0507民初2154号 |
案由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市相城区永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春菊电器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黄桥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陈效、刘长虎、徐彐康、孙毅、江苏迪飞达电子有限公司、黄一龙、王强、殷国良、金建新、杨志岗、苏州金之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王氏电路板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杨建荣与被告苏州市相城区永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三人苏州市春菊电器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黄桥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陈效、刘长虎、徐彐康、孙毅、江苏迪飞达电子有限公司、黄一龙、王强、殷国良、金建新、杨志岗、苏州金之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王氏电路板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建荣对本院 (2021)苏0507民初2154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