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大物产(厦门)有限公司 ,甘肃中威斯铝业有限公司 ,中威斯有色金属(厦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民终5540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威斯有色金属(厦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闽02民终5540号上诉人甘肃中威斯铝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成大物产(厦门)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威斯有色金属(厦门)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2民终5540号民事判决书、(2021)闽02民终5540号民事裁定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1275元,由甘肃中威斯铝业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按原审判决执行。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