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清江,张玉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安支行 ,依安三利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223民初121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清江、张玉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安支行诉被告郭清江、张玉兰、依安三利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依安县人民法院(2021)黑0223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