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玉建, 河源市源城区海韵轩娱乐中心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粤16民初91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报于2021年12月30日刊登在G128版的原告陈玉建【案号:(2021)粤16民初91号】的公告中,其中受送达人:“河源市源城区迷尚娱乐中心”,应更正为“河源市源城区海韵轩娱乐中心”,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