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柳州市大灰狼投资中心,张萌雨,苏正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皓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袁玉兰, 上海麦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麦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张萌雨,苏正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皓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玉兰:本院受理柳州市大灰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上海麦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张萌雨,苏正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皓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玉兰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楼八楼第3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