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天兴,赵飞, 鞍山市铁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利佳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302民初199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飞:本院受理原告张天兴诉你与辽宁利佳食品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2民初1991号民事裁定书,判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