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吉林省昴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赵天地, 吉林省鸿乔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惠民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吉林省昂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吉民终350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赵天地:本院受理上诉人吉林省昴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吉林省惠民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赵天地、吉林省鸿乔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吉民终35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4231元,由吉林省昂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