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发全,朱爱芹,尹特,杨华,杨发国,李红英,鲁长华,杨学兰,杨魏,朱芳艳,冯德庆,陈永芹,翟磊,杨洁,杨尚星,刘园园,罗红涛, 襄阳市农业产业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五谷王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五谷王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杨发全、朱爱芹、尹特、杨华、杨发国、李红英、鲁长华、杨学兰、杨魏、朱芳艳、冯德庆、陈永芹、翟磊、杨洁、杨尚星、刘园园、罗红涛:本院受理原告襄阳市农业产业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庞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