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汉晟汇品创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汐芳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15574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晟汇品创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汐芳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2民初155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