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济南天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0102民催2号
案由
票据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受理了申请人济南天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2021)鲁0102民催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济南天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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