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碧帆,高善通,李靖, 西安大秦东方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2月22日刊登在G73版的被告为西安大秦东方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杨碧帆、高善通、李靖的公告中,其中“定于2022年4月4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西漕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应更正为“定于2022年4月6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西漕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