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史向楠, 北京市房山区百特英语培训学校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北京市房山区百特英语培训学校:本院受理史向楠等与北京市房山区百特英语培训学校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日9时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13法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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