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玲,范毅敏,第三人-重庆标尚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亿天融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新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6民初10957号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亿天融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6民初10957号原告陈玲、范毅敏与被告重庆新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标尚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亿天融投资有限公司抵押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确认被告对原告陈玲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公园路19号11-1号的房屋和原告范毅敏位于重庆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470号洋河龙山B1幢1-9-3号的房屋已不享有抵押权,并要求被告办理解除对前述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视为其自行放弃了依法享有的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需再次开庭的,本院将另行通知。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