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秀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闽0702民初509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秀珍: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与被告陈秀珍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闽0702民初50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