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付学成,韩春彦,张成祖, 中星运输服务河南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支公司 ,新乡市和为贵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豫0704民初363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星运输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豫0704民初363号原告付学成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支公司、中星运输服务河南有限公司、韩春彦、张成祖、新乡市和为贵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付学成不服本院作出的判决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决,改判为张成祖与新乡市和为贵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连带偿还付学成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42758.62元;2、本案的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