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任明书,畅春花,陈圣强,李文超,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马鞍山市三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赣1121民初404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鞍山市三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明书、畅春花诉被告陈圣强、马鞍山市三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李文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1121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民事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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