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开旺, 青海福昌重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11)宁民二初字第93号,(2021)青01执恢117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刘开旺:青海福昌重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刘开旺(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宁民二初字第9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1)青01执恢117号)。现依法向刘开旺送达(2021)青01执恢117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你须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相关执行措施。
刊登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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