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军,李萍,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冯军:本院受理李萍与冯军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李萍诉讼请求:被告偿还原告本金50万元及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截至2020年6月19日,利息暂计200589.04元)。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十分在本院上地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