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启发,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启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诉被告唐启发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小法庭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