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立寿,许立杰,许立田,高兴艳,冯席辉, 中卫市皓兴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大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立寿:本院受理原告宁夏大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许立寿、许立杰、许立田、高兴艳、冯席辉、中卫市皓兴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古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